欢迎光临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今天是: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交通一线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一线

广元交警向交通违法大王“宣战”

2018/9/25 16:39:0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四川讯(李佳芳):目前,四川省广元市有960余辆机动车未处理的交通违法都超过了20次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违法“大王”。从即日起至年底,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扫黑除恶”、“秋风”等活动开展交通违法“大清零”专项行动,集中向交通违法大王“宣战”。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处罚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提升驾驶人的交通法规观念和诚信守法意识。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当事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该支队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交通违法“大清零”专项行动。清零范围包括:有20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客货运车辆;有20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有3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营运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

在这次行动中,该支队首先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统计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按照车辆号牌、车型、所有人姓名、交通违法次数、具体违法行为、违法地点、车辆检验情况等分类登记造册; 其次多措并举,告知违法。对排查出来的交通违法“大王”,通过邮寄信函、电话通知、发送手机短信、上门告知以及公告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及时接受违法处理; 最后督促落实,加强监管。各交警大队明确专人对累积多次违法记录未处理车辆跟踪督促及时处理。对属于逾期未检验的多次违法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扣留机动车。对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多次违法车辆,将相关车辆纳入“黑名单”,并对车主进行提示告知。对已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的,在依法扣留车辆期间,要求当事人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营运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有3次以上未处理的违法信息,且经通知无正当理由超期一个月不接受处理的,抄告当地安监、教育行政、交通运管部门,建议暂停营运,消除安全隐患。各交警大队将对本辖区前10名违法次数最多、尚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公示其车型号牌、违法未处理次数,催告相关当事人及时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教育、震慑其他机动车驾驶人。

责任编辑:齐梓怡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监督举报邮箱:fzzglz@163.com 投稿邮箱:fzzglz2016@163.com
本网所发布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法治廉政网视"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常年法律顾问:策略律师事务所 法务联系:庞理鹏 执行主任律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 09595 号
京ICP备16061882号-3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 (2017) | 网站地图

javascript实现图片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