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今天是: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法院司法当前位置:首页-法院司法

湖北利川:许青山以法典 还清江以碧波

2026/4/24 10:10:08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刘娇

春日的武陵山区,万物勃发。在享有“八百里清江源头第一镇”美誉的湖北省利川市汪营镇,一场关乎绿水青山的法治春雨正在悄然洒落。

为迎接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第57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法庭联合汪营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及白羊塘村村支两委,走进黄连核心产区白羊塘村,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环境法典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

一线讲堂:四个层面讲透“法”与“理”

汪营镇不仅是清江的发源地,更是远近闻名的黄连重点产区。然而,近年来部分高山村出现的“毁林种连”现象,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峻压力。

“砍树种黄连,看似短期赚了钱,实则是在吃子孙饭,必须坚决扭转!”主持人汪营人民法庭负责人胡长玖的开场白掷地有声,他从“清江源头第一镇”的区位责任谈起,深刻阐述了生态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在“派出所说案”环节,办案民警通报了近年来打击滥伐林木的典型案例,表明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坚决态度。

随后的“法庭说法”环节,成为整场活动的高潮。针对村民们普遍认为的“砍自己的树不违法”这一典型法律认知误区,汪营法庭干警结合生态环境法典最新规定,给出了清晰的司法解答。

“林木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即使拥有林地承包经营权,采伐也必须依法申请许可证。”干警手持法典宣传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绿色原则”和“生态修复责任”,明确告知村民: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滥伐林木罪,不仅要承担补种树木、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这一释法说理,点醒了在场许多种植户,让法律条文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破旧立新:“生态种植”打消群众顾虑

“不砍树,黄连种在哪里?”面对村民们的现实困惑,法院主动搭建平台,邀请农业服务中心专家带来解决方案。

在互动环节,法庭干警与各单位工作人员就林地界限、采伐许可、生态补偿等热点问题,逐一耐心解答。

“以前总觉得种黄连就得砍树,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才算明白,不砍树照样能种好黄连,还不违法,这个账算过来了!”白羊塘村一位老种植户在听完宣讲后感慨道。

这场“接地气”的普法活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强化了村民的法治意识与生态自觉,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能动履职的担当。

溯源治理:筑牢清江生态司法屏障

普法宣传的成效,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上。

据了解,2025年林业部门下发给汪营镇的“毁林种连”图斑共54个,涉及面积近500亩。经过集中整治,相关区域已全部完成生态修复。

汪营法庭负责人表示,汪营法庭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擦亮“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底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背景下,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力度,以法治力量守护清江源头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齐梓怡

上一篇:以法与情守护古城千年文脉

下一篇:没有了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监督举报邮箱:fzzglz@163.com 投稿邮箱:fzzglz2016@163.com
本网所发布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法治廉政网视"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常年法律顾问:策略律师事务所 法务联系:庞理鹏 执行主任律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 09595 号
京ICP备16061882号-3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 (2017) | 网站地图

javascript实现图片关闭 +
javascript实现图片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