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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强化贯通协同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2026/8/7 9:46:5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对该区雁山镇某村开展巡察时,发现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滕某某利用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职务便利,违规向银行借款并用于个人用途等问题。

巡察组按边巡边查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通过查账目、盯人员、追资金,查明滕某某在未告知村委会的情况下,擅自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向银行借款200万元,用于其个人名下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最终,滕某某被严肃处理,有关钱款被追回。

雁山区委巡察机构对巡察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制发巡察建议书,推动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出台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机制,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对全区35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1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追回村集体资金近440万元,切实守好农村集体“家底子”“钱袋子”。

桂林市六届市委巡察以来,共巡察村级党组织1918个,涉及面广。为确保巡深巡透、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必须统筹各类基层监督资源。桂林市委巡察机构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巡前加强信息通报,重点关注村级风险点、案件查处等情况;巡中加强沟通会商,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边巡边查;巡后强化成果共享,联合职能部门一体推进问题整改整治。

“既往巡察中,我们发现群众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规处置村集体‘三资’等问题反映强烈。”桂林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破解村级“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他们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并为每个巡察组配备一名审计或财务干部,开展实地核查、入户走访、账目核对。对发现的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前不久,桂林市七星区委第二巡察组核查穿山街道樟木村财务账目时发现,该村在发放专项补助过程中,违规将6名在任村干部列入发放范围。

巡察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监委。经查,该村多名村干部违规套取补助资金。最终,相关村干部被严肃处理,相关钱款已全部追回。

七星区委巡察机构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回头看”,深入纠治案件暴露出的民主决策虚化、财务公开不到位问题,通过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联评”,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穿山街道办事处和樟木村建立健全村干部信息动态管理、财务公开与监督管理、村级干部常态化廉洁风险防控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今年以来,桂林市委巡察机构加强与职能部门贯通协同,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对村巡察累计发现问题266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

“我们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结合不同情况推动问题整改。”桂林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对巡察中发现群众反映集中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短平快”解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巡察中发现的表现在村、责任在乡镇,甚至涉及多个县直职能部门的问题,督促推动联动整改;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领域性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或提出建议,推动开展系统治理。(通讯员 潘攀 曹婧)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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