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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千年文脉 法治绘就绿水蓝天

2026/8/21 9:47:27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王希玉 华敏

山东高唐法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侧记

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来临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日,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精神,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发布司法保护令、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有力措施,将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为绘就美丽高唐贡献法治力量。

溯源千年文脉,亮剑文物保护,凝聚保护共识

位于高唐县固河镇大华村的华歆墓,是县域内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承载着该村华氏族人的血脉渊源与千年家风传承,更是探寻汉魏文化与高唐文脉的核心载体。1999年4月,华歆墓被聊城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为切实解决文物保护与生态治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该院环资审判团队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经深入调研与多方论证,创新打造“司法+文旅+镇街+村集体”四位一体保护模式,凝聚多方保护合力。

该院依法就华歆墓保护发出专项司法保护令,以法之名,为这座千年古墓披上司法护甲,构建起预防性司法保护体系;高唐县文旅局则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全程参与古墓状况排查、保护措施制定,提供科学管护指导;固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护令执行过程中情况反馈及对大华村的督促;大华村承担古墓日常管护责任,实现文物保护与生态治理的协同共赢。

高唐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迪对此次司法保护令发布,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表示,华歆墓不仅是一座古墓,更是高唐的生态与人文坐标;司法保护令的落地,填补了古墓保护在预防性司法层面的空白,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历史根脉的坚定决心。

“作为属地政府,我们将以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为契机,严格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全力配合法院及相关部门,切实筑牢古墓保护的生态与文化屏障。”固河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于阳表示。

“此次签发司法保护令,正是高唐法院将生态环境法典精神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环资审判团队将依托该保护令,对破坏古墓及周边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严惩盗掘古墓葬、破坏文物及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利剑捍卫生态文明与历史文物的永固。”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洁如是说。

顺应法典精神,传递生态理念,普法润物无声

“签发司法保护令只是第一步,让法典精神深入人心才是最终目的。”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进入法典化时代。为迎接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实施,该院环资审判团队将普法阵地前移至大华村,为周边村民和村干部带来了一场沉浸式的法律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环资审判团队的法官结合农村生活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条款,进行重点解读;并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典型案例,向现场群众、村干部释法,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的保护。

“以前只知道老百姓自己要爱护周边的水土和环境,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才知道原来法律也这么详细地管着,这下心里踏实了,咱守着的东西,法律也帮着守着。”一位参与活动的村民感慨道。

此次法律宣传活动,该院还向群众发放环资审判团队精心编纂的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余份,让法律知识更贴近村民生活,使村民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到更多法律知识,潜移默化中提升环保法律意识,激发群众共同守护美丽家园的热情。

陈洁如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持续擦亮“法绘丹青红领航”环资品牌,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妥善化解环资纠纷,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助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奋力谱写美丽高唐新篇章。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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