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福建讯(李佳芳):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环节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有效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近日,福建省台江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和区司法局联合召开辖区在矫服刑人员大会,160多名在矫服刑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台江区检察院通过集中教育形式,向现场的社区在矫人员解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发放了《开展扫黑除恶的一封信》,每一个社区在矫人员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教育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主动自首、检举揭发,切实增强在矫人员的守法意识。




同时,台江区检察院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对辖区10个司法所172名在矫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违法违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GPS定位情况、在矫服刑人员请销假情况、公安信息网对在矫人员外出登记住宿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共有10名在矫人员存在未请假私自外出情况,当即建议台江区司法局对该部分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对符合收监的条件的及时建议原判法院撤销缓刑。并针对此次发现问题要求台江区司法局在监管过程中,加大对在矫服刑人员节假日GPS轨迹抽查,并随机抽查在矫服刑人员住宿及出行情况。



原在矫服刑人员吴镇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台江区司法局警告三次后仍不悔改,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应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2018年10月9日,台江检察院联合台江区司法局、沙县公安局依法对其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对9名在矫服刑人员作出书面警告,其中6名佩戴电子脚环过程进行监督。
为维护司法公正,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更好的教育在矫服刑人员,形成震慑效果,台江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干警当场对160多名在矫服刑人员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强化在矫服刑人员服刑意识,并重点约谈9名被警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