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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首例“客车超载”案宣判 司机被判拘役3个月

2018/11/2 15:57:1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四川讯(李佳芳):为了多拉客挣钱,一辆准载19座的大客车竟然装了35名乘客,超员16人,超过核定载人数达84%。日前,这名胆大的四川广元籍客车司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由此,该案涉事司机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广元市判决的首例“客车超载入罪”案件。

据悉,2018年2月8日,李某驾驶的客运车辆由广元市剑阁县高池乡开往普安镇,该车核定载人数19人,实际载人数35人(无免票儿童),超限额载人16人,行驶至剑阁县凉迎路16KM+500m时被剑阁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案发后剑阁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审理,李某对其危险驾驶罪行供认不讳,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处。但审判法官向其当庭释明:驾驶客运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成员20%,属于“严重超员”,而本案李某超过额定限额84%,应当从重处罚并不能适用缓刑;同时查明李某从事旅客运输多年,主观上具有超载的故意,必须予以严惩。因此法院法官结合危险驾驶罪关于“超载”的相关法律规定、社会危害性,对李某判处上述刑罚。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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