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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男子杀猪庆过年 却因酒驾高兴不起来……

2018/12/7 9:12:0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通讯员 曹建伟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曹建伟):当前,正值年末岁尾道路交通百日安全行动期间,高速交警严厉打击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人顶风作案。12月3日夜间,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在雅安东收费站查处一起雅安牌照车辆驾驶员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民警已对当事人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等待驾驶员李某的将是罚款1000至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12月3日20时05分,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开展违法查处时,发现后方有一辆雅安牌照皮卡车突然停下并关闭车灯,民警迅速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身上带有浓重的酒味,遂让其下车接受检查。经进一步检查,驾驶人李某酒精检测值为50.4mg/100mL,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控制。

询问李某称,晚上在家杀了一头猪庆祝快过年了,喝了点啤酒,然后开车出去转一圈,本想放松下心情开开心心地,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车危害大。高速交警将继续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有序、稳定环境。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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