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项工作评议办法
2018/5/23 17:59:1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雷军民 高杰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河南讯:为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监督,近日,孟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的办法》,为孟州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提供了制度保障。
评议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对开展工作评议的主体、对象、内容、评议方式等进行了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准备动员、调查了解、反馈落实、会议评议四个阶段进行工作评议,分“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格次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反馈,向社会公开。对测评为不满意的,责成其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接受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程序。
2018年,孟州市人大常委会将首次对5个政府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评议,这既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有益尝试,也是今年深化改革工作的创新成果,为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