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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元宝警方金山派出所处置一起毁财案件

2019/3/11 9:10:4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仁虎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近日,丹东元宝警方金山派出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的嫌疑人。

3月7日11时许,派出所民警接指令称:在辖区金山镇蛤蟆塘大集有纠纷。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来赶集的王某(女,38岁,元宝区人)在买猪头肉与卖肉的张某因找钱问题发生纠纷,王某一气之下将盛有二十余斤猪头肉的铁盆掀翻在地,猪头肉沾满沙土,已无法再次出售。由于该案发生于人流拥挤的集市,案发后现场聚集大量人群,交通堵塞,社会影响恶劣,民警立即将王某传唤至所内。因涉案价值较小,危害不大,民警先是耐心做双方心理工作,但王某拒不认错并拒绝就所造成损失进行赔偿,无法取得被害人谅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经询问,违法嫌疑人王某对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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