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对取保候审决定书进行集中宣布……”2019年3月15日下午,在庄严的法律仪式中,市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刘山泉宣读了相关人员变更逮捕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简要理由,随后,47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走进会场,认真听取了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义务,并签署了取保候审决定书。
这是一个啥活动,让在现场的小编,觉得心里一直暖暖的?
这是第一次,深检君举行实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集中宣告会,既严肃又温情,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以及25位市人大代表都出席了会议予以见证。市公安局、市律协也受邀派员出席了会议并作了发言。

审前羁押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性手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率相对偏高,多位人大代表也一直在呼吁降低审前羁押率。近年来,深检君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已使两千多人审前被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在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深检君的当家人,王雁林检察长还专门提出要切实推进我市司法文明建设,进一步降低审前羁押率,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关注。
这一次,在对审查起诉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实行集中审查的基础上,市区两级检察院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宽严相济等法律和政策相关规定,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筛选出一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罪案件,决定对其中采取取保候审足以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4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进行集中宣告。
小编了解了一下,此次深检君集中宣告甄选的案件和人员类型,主要有这么几类:
一是赔偿和刑事和解类
这类案件已经通过赔偿损失和刑事和解,较为充分地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二是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特殊保护类
比如大学生贾某在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参与了某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参与时间短,涉案数额小且认罪认罚。为了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三是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类
部分犯罪,主要的单位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已经在案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对手下部分为谋生计参与了犯罪的打工人员,特别是参与程度较低的从犯,可以采取轻缓的强制措施。
四是民营经济保护类
如余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余某拖欠工人工资,归案后积极归还并与工人达成谅解,为保护民营经济,深检君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另外,深检君也重视通过灵活适用强制措施调整特殊的社会关系。如龙某故意伤害案,龙某将其妻子打伤,后来妻子为丈夫求情,且妻子也需要丈夫的照顾。所以这次深检君将其纳入了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范畴。

刘山泉副部长主持会议时开宗明义,此次检察机关筛选一批案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进行集中宣告,就是要彰显司法文明,紧跟时代脉搏,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落实人大代表意见,降低审前羁押率。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对深检君举行此次实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集中宣告会予以了充分肯定,并表示,降低审前羁押率对于保障人权、彰显司法文明、推进法治建设意义重大,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人权保障,增进人文关怀,以司法文明引领法治文明。

集中宣告会后,深检君还举行了座谈会,出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围绕此次实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宣告会进行了畅谈。大家一致认为此次47名犯罪嫌疑人被变更为取保候审,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在押人员交叉感染、有助于对他们的教育感化等,更是进一步保障了人权,体现了人性司法和文明司法。代表们还从出台指导性意见、扩大取保候审的范围、规范取保候审的程序、强化取保候审的后续监督等方面提出了良好的建议。

周映彤副检察长总结发言时表示,司法文明是政治昌明的体现,深圳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实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集中宣告会为起点,进一步落实代表们的意见建议,驰而不息地做好降低审前羁押率等工作,“愿我们共同努力,让司法文明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