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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近日,石渠县公安局通过新媒体、互联网、印发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督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工作。
8月19日,该项工作取得时效,犯罪嫌疑人所某(男,44岁)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2019年4月14日在石渠县色须镇盗窃9头牦牛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所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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