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陶懿 贺燕飞):“好气人,干了那么多天只得1300多,你们来帮我断哈公道!”见到民警来了,张大姐边说边哭。
2019年8月22日中午1时许,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蜀南大道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南岸中心市场附近一栋居民楼7楼有女子欲跳楼。民警迅速赶到该处地点,并率先进入了居民房内部,对该女子进行劝解。
经过一番交谈,轻生女子张某告诉民警,自己是家政公司员工,来上班的时候跟老板说好了一个月3000元工资,但是做了20多天,她就辞职了,没想到只得到了1300多元的工资。说完她很委屈地掏出钱给民警看。民警和周围群众苦口婆心地劝解,她都不“买账”。最后,民警再三向其保证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帮她解决好工资问题,她才从窗台边爬下来。
在家政公司客厅,民警与当事双方进行了沟通,打算将该起纠纷就地化解。但是,曾大姐坚称自己是依照公司制度办事,不肯作出退让。于是,民警将二人带回驻所调解室,请司法调解员协助处置。
该起事件的矛盾中心就在于曾大姐和张大姐作为劳资双方,对工资的评判标准没有统一。张大姐认为按照工作时长和工资标准,她所得到的钱少了几百元。而曾大姐作为管理方认为自己只是按照公司规章对张大姐的工资进行了扣除,这些会产生的后果是在张大姐入职的时候就已经说清楚了的,自己照章办事是合理合法。
司法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曾大姐列出了张大姐的工资明细(包括扣除的款项),二人当场进行对质。在分别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查看了双方提供的有关证据后。司法调解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着手,分别与二人进行了沟通交流。
刚开始,二人还偶尔表现出抵触情绪,但是经过司法调解员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地耐心疏导下,慢慢地也就认同了调解员的看法,并且意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司法调解员的梳理调解下,曾大姐与张大姐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和平解决了这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