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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诉讼讨薪,证据材料知多少

2021/11/15 9:46:5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鲁延欣


本网讯(徐庆涛 鲁延欣)

案 例

2020年4月2日,周某经人介绍到范某承包工地做炊事员兼顾看管仓库,约定月工资5000元,2020年9月16日,范某承包的工程未如期开工,周某征得范某同意后回家等候,范某支付周某回家路费3500元,后周某一直未等到范某通知其到工地上班,周某向范某索要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9月16日期间工资未果诉至法庭。范某未应诉,但周某仅向法院提交诉状,未提交任何证据材料证明其在范某工地务工,经办案法官释明后,以搜集证据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又到岁末,在外辛苦务工一年了,工资拿不到怎么办,到法院起诉,没有证据怎么办……别着急,法官为你来支招

法官提醒:

根据旬阳法院近年来办理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通过类案研究,在外务工的人员,应具有防范意识,注意收集证据,做到以下几点,便于诉讼追薪。

一、清楚欠薪对象,知道债务人(发工资的人)的姓名,尽可能要求债务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工资欠条,并在上面注明联系方式,便于诉讼时能迅速确定被告;

二、清楚工资待遇,记清自己入职时间,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薪酬及薪酬支付方式注意保存录音记录,留存每次给付薪酬的记录;

三、清楚制约措施,分期支付工资,最好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要求欠薪者支付逾期违约金,不加重其逾期支付的压力,就不无法调动欠薪者清偿债务的自觉性、主动性,约定逾期违约金也会减轻追薪者讨薪成本的压力。

四、清楚“工友”联系方式,在薪资未到账的情况下,与一起务工的人员保持互通信息,也利于诉讼中,申请共同务工的工友出庭作证。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 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陕西省旬阳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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